前言
近年來,白酒釀造與勾兌技術發展迅速,釀酒行業以一個嶄新的面貌出現在人們的面前。隨著新技術的應用及分析手段的逐步提高,人們對白酒有了一個新的認識,對白酒的口味要求更高,同時,對白酒的質量要求也更加嚴格。因此,本次濃香型白酒國家標準的修改是非常及時和必要的,不僅對企業生產工藝的規范和產品質量的提高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且能更好地與國際標準接軌。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濃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其主要變化如下:
一、增加定義 明確標準
《濃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新標準代替了《濃香型白酒》GB/T10781.1-89和《低度濃香型白酒》GB/T11859.1-89兩個標準,將兩個標準合為一項。為便于區別液態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新標準中增加了濃香型白酒的定義,進一步強調濃香型白酒是以糧谷為原料,經傳統固態法發酵蒸餾、陳釀、勾兌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是具有以己酸乙酯為主體復合香的白酒。
二、擴大范圍 明晰分類
標準規定,按產品的酒精度分為: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 高度酒 酒精度41%vol-68%vol;低度酒 酒精度25%-40%vol。
高度酒的上限由原標準的59%vol調至68%vol;低度酒的下限由原標準的35%vol調至25%vol,而上限由原標準的39%vol調至40%vol,從而擴大了標準的范圍,適用性更強。
三、重新分級 品質升格
新標準分為優級和一級,去掉了原標準GB/T10781.1-89和GB/T11859.1-89中的二級,使分類更便于操作,去除了品質和口感較差的二級酒,更符合生產廠家的實際情況。
四、實事求是 引導辟誤
在高低度酒的感官要求中加了一條注解:當溫度低于10℃以下時,允許出現白色絮狀沉淀物或失光,10℃以上應恢復正常。因為構成酒體風味特征的眾多香味物質,在溫度較低時會出現失光渾濁現象;當酒溫上升至10℃以上時又呈現透明。這一特殊可逆現象是中國傳統固態發酵白酒的特色,也是高級酯類物質的物理狀態變化。作為長期困擾白酒廠家的一個問題,通過新標準的標注,企業有了國家行業層面上的理論闡釋,給客觀存在的現象一個合理恰當的說明,同時,讓廣大消費者對白酒產品的這一特殊現象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
五、調整指標 符合實際
酒精度的表示由原來的%(v/v)改為%vol,總酸、總酯、己酸乙酯各項指標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由于白酒中的醇類、酸類、酯類含量變化是一個漫長的平衡過程,即使裝瓶后,由于醇、酸、酯的水解過程是可逆的,酯類會分解成酸和醇,因而在一定時間內會發現總酸含量升高、總酯下降的現象。本次新標準的修改,總酸、總酯的含量只規定了下限,并比原標準有所降低。己酸乙酯的上限增大了,而下限降低了,從而使上下限的范圍擴大了,便于白酒廠家更好地控制各項指標,使生產指標符合新標準。
六、衛生指標 規范統一
新標準規定了高低度濃香型白酒的衛生指標,統一規定為GB2757,從而代替了原低度濃香型白酒的衛生指標單列的標準,使濃香型白酒的標準更規范統一。
七、總酯測定 方法變動
濃香型白酒中總酯的測定方法有變動,增加了用40%vol無酯酒精做空白試驗,試驗過程、條件和原標準相同。
以青島瑯琊臺集團白酒產品為樣品,通過采用新舊標準中規定的總酯的測定方法,對酒樣總酯的含量進行測定比較。
通過比較,兩種方法測定總酯的數據差值較小,對比結果使專業工作者在沿襲舊標準的基礎上能較快認同新標準,所以,新標準的方法宜于實施采用,適應了國際標準化的需要。
小結
通過學習貫徹《濃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新標準,筆者認為,應加深對新標準的認識,加強專業人員的培訓,盡快熟悉新標準的內容,深入推行白酒行業標準,進一步促進白酒廠家對濃香型白酒生產工藝的管理,不斷規范檢驗規程和檢驗方法,及時適應國家出臺新規定的需要,加快提高勾兌檢驗水平和產品質量,生產出消費者放心滿意的產品,滿足白酒產品國際化、規范化、標準化的需要。
參考文獻:
王懷能《酒類科技》,2005.01.28;
馬榮山、張廣新編著《白酒及新型白酒工藝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