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至18日,吉林省延邊州酒類專賣管理辦公室舉行了全州酒類專賣管理系統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班,近60名執法人員學習了《吉林省行政處罰案卷標準(試行)》以及有關假冒偽劣酒的鑒別知識。
《吉林省行政處罰案卷標準(試行)》是吉林省法制辦制定發布的,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了規范行政處罰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培訓期間,延邊州酒管辦有關負責人就《吉林省行政處罰案卷標準(文章來源華夏酒報試行)》新增加的執法文書種類,進行了詳細講解。同時,對近期查獲的假冒偽劣酒進行了說明和比對。
延邊州酒管辦主任田永哲在會上要求全州酒類專賣管理部門,要全面貫徹實施備案登記制度和隨附溯源制度,加強酒類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假冒偽劣酒類;積極為酒類經營者提供政策、信息和組織服務,幫助酒類生產企業培育名牌產品;健全酒類流通監測體系,構建誠信經營的良好環境;加強“四型機關”建設,努力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做到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確保百姓飲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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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