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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華夏酒報期,河北昌黎縣商務局對昌黎縣葡萄酒產銷市場進行了整治,重點檢查了昌黎縣39家酒類生產廠家、批發部、名優酒專賣店、超市、酒店、酒吧、招待所經營的葡萄酒。
在檢查中發現部分生產廠家和經營單位存在以下問題:有的不標注生產日期;有的不標明生產廠址;有的存在誤導消費者傾向;有的貼牌、聯營手續不全;有的干紅酒廠對來加工干紅酒把關不嚴;一部分酒廠無酒類批發許可證;有的廠家不能按要求執行《酒類商品流通隨附單制度》,有的酒標使用不規范,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針對以上情況,昌黎縣商務局分別予以沒收、罰款、商品下架、就地封存、待進一步調查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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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