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向媒體通報打擊制售假冒侵權茅臺酒犯罪專項行動情況,去年8月至今年7月,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就侵犯茅臺酒知識產權案件立案51起,已破獲3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5名,移送起訴14起,已判決14起34人;查獲假冒茅臺酒商標及包裝物115306套、假冒侵權茅臺酒25894瓶,搗毀制售假窩點15個。并將已破獲案件中的4起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
4月3日,貴陽市公安局云巖分局在三橋與陽關交界處一出租房內,搗毀一制假茅臺酒窩點,當場抓獲9名犯罪嫌疑人,查獲假茅臺酒4080瓶及散酒1500公斤,假茅臺酒商標標識48000張、包裝彩盒13440套、防偽識別器380個以及其他制假材料若干。
5月19日,貴陽市南明公安分局在油榨街一住宅樓內搗毀2個茅臺酒制假窩點,第二天又在二戈寨和高橋搗毀茅臺酒制假窩點各一個,共抓獲5名犯罪嫌疑人,查獲假茅臺酒2810瓶、酒瓶4000個、瓶蓋7200個以及包裝彩盒30000套、防偽標識6000個,接待專用酒、五糧液等其他假酒5394瓶及散酒3000公斤,自動捆扎機、鎖口機等整套制假工具。
4月5日,仁懷市公安局接到重慶市的曹某某報案,稱其在仁懷市一個叫“陳新”的人手中購買的33件飛天牌茅臺酒和15件十五年陳釀茅臺酒系假茅臺酒。仁懷市公安局迅速依法立案偵查,先后在習水縣、仁懷市等地將犯罪嫌疑人陳新等人抓獲。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新等對制假冒侵權茅臺酒銷售給曹某某的事實供認不諱。
1月28日,貴陽鐵路公安處接到報案,稱貴陽火車站中鐵快運公司承運的一批白酒有異常。貴陽鐵路公安處立即出警偵查發現,這批分別運往成都、蘭州和拉薩等地的白酒共計470件瓶裝酒和300公斤桶裝白酒,經對這批白酒的托運資料、包裝物及包裝方式等進行分析,確認有重大問題,并迅速向上級部門請示后進行開箱檢查。后經有關部門鑒定,這批白酒的確系假冒侵權茅臺酒,共5640瓶。貴陽鐵路公安處經過10余天縝密偵察,在貴陽市野鴨塘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