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制訂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已正式實施10多天,但日前記者走訪萬州區多家超市賣場發現未標注相關警示語的酒類品牌占了一半以上。
據了解,按照《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的相關要求,從10月1日起,飲料酒生產企業必須在酒精度大于0.5%vol(度)的啤酒、葡萄酒、白酒等酒精飲料的包裝上注上“過度飲酒,有害健康”等警示語。
記者在萬州城區幾家大型超市看到,只有少數品牌在酒瓶上標注了警示語。“《通則》中所要求的飲料酒標簽要求標注警示語的規定,屬于國家強制性標準。”萬州區質監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質監部門將在近期組織執法人員對市場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