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夏酒報》記者從河北省唐山市酒類監督管理局了解到,唐山市酒類監督管理局在貫徹落實《酒類流通管理辦法》過程中,深入學習有關規定,結合實際,逐步深入市場管理,并取得了顯著成效。
自2006年1月1日《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唐山市酒類監督管理局首先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據了解,唐山市商務局、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市酒類監督管理局領導對酒類執法工作高度重視,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在唐山市商務局領導的指導、協調下,各縣(市)、區在組建商務局工作中,把酒類執法作為重要職能予以強化,酒類執法工作在機構、編制、設備等方面都得到了明顯加強,有力地保證了執法工作的深入開展。
健全執法組織后,各部門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要求深入全面落實了《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
為了貫徹隨附單制度,唐山市酒類監管局連續組織三次酒類工作會議,對全市酒類批發企業、市中心區酒類零售單位和賓館、飯店的負責人進行培訓;印發了《關于實施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的通知》,對酒類流通隨附單的發放、保管、登記、使用等做出明確規定。各縣(市)、區酒監局也通過召開會議、印發文件和媒體公告等形式予以宣傳發動。自2006年9月份以來,各級執法隊伍把貫徹隨附單制度作為重點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各類問題予以規范和糾正,查處了220起違規行為。通過宣傳、發動和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全市隨附單制度已得到全面落實,已發放隨附單15000余本。
隨著《辦法》的實施,唐山市商務局、酒類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大假酒查處力度,堅持不懈開展打假工作。
2006年以來,全市各級酒類監督管理局共出動執法人員26580多人次,檢查經營單位19000多個,查處制售假酒案件560多起,收繳假酒29000多瓶,案值200多萬元。在酒類打假工作中,酒類監督管理局不僅形成了重點明確、手段多樣、反應迅速、查處有力的管理模式,還逐步建立起包括舉報制、協查制、獎勵制、眼線制等多項制度的打假機制。對不法“名煙名酒”店的監管,堅持日常重點巡視,采取“蹲坑”、“釣魚”和突擊檢查等方法打擊不法“名煙名酒”店的不法行為,還與公安、煙草建立了聯合打假機制,互通信息、互相配合,查處萬元以上大案6起。對故意經銷假酒的“名煙名酒”店,發現一起,嚴查一起,吊銷了8家“名煙名酒”店的許可證。在對縣區打假的指導工作中,一方面通過協調、組織名優酒廠打假人員深入縣區,加強對執法人員培訓,提高了基層的業務水平;另一方面加強組織調度,全市酒類執法統一行動、形成拳頭,對重大案件實施有力打擊。
在深入貫徹《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同時,積極執行《河北省酒類商品監督管理條例》。
據悉,河北省對酒類商品生產銷售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唐山市酒類監督管理局在落實許可證制度方面,制定了嚴格的審批、審核、發放制度,在審批、審核過程中,嚴格按《河北省酒類商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標準、權限和程序辦理。
在酒類管理中,為弘揚誠信,鼓勵依法經營,便于消費者購買到保真酒類商品,唐山市商務局、市酒類監督管理局、市酒類協會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創建“放心酒經營店”活動,制定了嚴格的評審標準和程序以及監督處罰措施,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授予“放心酒經營店”牌匾,并在主要媒體上公告。這項活動的開展,得到了廣大經營者的積極響應,已有53家酒類經營單位獲得了“放心酒經營店”稱號,并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認可。放心酒工程的實施,樹立了誠信經營的典型,對不法經營者特別是“黑心店”給予了沉重打擊。
唐山市酒類監督管理局在管理中,還針對酒類執法文書使用中存在的不規范、不嚴謹現象,在2006年5月份,專門抽調部分縣(市)、區執法骨干,集中學習了執法文書相關標準,制定了標準文書印發給所有酒類執法人員參照執行,統一印制了封條,要求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對查扣的酒類商品一律用封條封存,必須在管理相對人簽字后才能登記保存。這些舉措有力地保障了執法程序的嚴謹,杜絕了執法違法現象,避免了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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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