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遼寧省財政廳和遼寧省物價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取消部分收費項目;免收部分證照類收費項目,所需工本費支出,改由同級財政予以安排;調整部分收費項目,將不再體現政府職能和行為的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轉變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其中,涉及商業部門收取的酒類批發許可證和零售許可證工本費取消,改由同級財政予以安排。
通知要求,收費項目取消和實行免收后,有關部門和單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地方行政法規及省政府規定履行行政審批及管理職能或核發證照所需的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通過部門預算或經財政部門批準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確保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行政審批事務及管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理職能所需經費開支。《華夏酒報》記者從遼寧省商業廳了解到,本通知自2007年12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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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