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切實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治的意見》,要求強化責任追究,一旦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食品小作坊有義務對問題產品實行召回。
《意見》指出,食品小作坊應建立產品標準、原輔料(含加工助劑、包裝材料等)、添加劑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制度以及添加劑使用記錄、質量管理制度,產品質量驗證方法和產品銷售臺賬,添加劑使用記錄、進貨臺賬和產品銷售臺賬應依法保存2年,做到質量安全可追溯。
《意見》還指出,食品小作坊不得無證生產嬰幼兒配方奶粉、乳制品、飲料、礦泉水、純凈水、方便面、冷凍食品、罐頭制品、白酒(液態)、葡萄酒和啤酒等高風險食品,產品銷售不得超出所在地質監部門規定的銷售區域,不得進入商場、超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市和飯店銷售產品。一旦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食品小作坊有義務對問題產品實行召回。食品小作坊業主因違反相關規定和要求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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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