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聯合發布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該通則要求包括啤酒在內的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飲料,在包裝標簽上采用標示飲酒危害健康的“勸說語”,然而記者調查發現,這一通則在啤酒領域幾乎成了一紙空文,大多啤酒瓶上沒有任何“勸說語”。
記者11月24日走訪煙臺幾大超市發現,多數品牌10月1日以后出產的啤酒已擺上了柜臺,但執行國家通則把“勸說語”寫上商標的卻沒有幾個。
在大潤發超市啤酒區記者看到,除了青島啤酒、嶗山啤酒全線產品包裝上都標注了“過度飲酒有害健康”的提醒外,其他大多數啤酒商標上都沒有“勸說語”。這其中包括10月18日生產的500毫升裝煙臺深海純生啤酒,10月8日生產的630毫升裝雪花清爽啤酒,10月25日生產的330毫升裝雪花啤酒以及11月10日生產的330毫升裝喜力啤酒等。
記者在煙臺文化路幾家商店看到,10月份以后出產的普通瓶裝的煙臺啤酒同樣沒有任何飲酒危害健康的提醒。
煙臺大潤發超市啤酒區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各品牌啤酒對于《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的執行情況差別很大,其中青島啤酒早在其八九月份的產品上就早早標注了“過度飲酒有害健康”的提醒,但其他大多數品牌至今未能標注。她還表示,標注了提醒的啤酒銷售量并未受到任何影響。
各啤酒企業對于啤酒商標新規的不同態度也引起了不少消費者關注,在大潤發超市選購啤酒的張先生認為,盡管商標新規是推薦執行的標準,但既然是國家制定的,就一定對消費者有益,那些拒不執行新規的企業盡管不違規,但至少能說明他們對自己的消費者是不負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