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湖南省湘潭市酒類流通管理辦公室組織全市酒店、超市、酒吧的酒類從業人員參加全省酒類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第二期培訓,湘潭市有150人獲得酒類從業資格證書。
據介紹,2006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和2006年5月1日施行的《湖南省酒類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從事酒類批發、零售商家(戶)的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證明經過培訓合格、取得酒類經營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經營活動。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 轉載此文章請注明文章來源《華夏酒報》。
要了解更全面酒業新聞,請訂閱《華夏酒報》,郵發代號23-189 全國郵局(所)均可訂閱。
編輯: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