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有必要讓我們看看什么才是成熟品牌。
眾所周知,一提起法國“波爾多”,消費者就會自然而然地聯想到“質量上乘”、“頂級紅酒產地”、“無可爭議的世界級別”、“優雅生活方式代表”……這就是成熟品牌的力量。
那么,“波爾多”這一成熟品牌的成功要素是什么?
誠然,“波爾多”品牌成功的要素有很多,諸如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系統化的品牌運營、始終如一地向人們輸送著優質產品……但筆者認為,“波爾多”品牌走向成熟的核心驅動在于行業規范——即在遵循著嚴格的分級法原則下不斷完善的規范體系。
其中,法國波爾多葡萄酒行業協會(CIVB)發揮著重要作用:一、市場營銷方面:通過廣告、數字傳播、公關和媒體關系、培訓等多元的宣傳手段進行法國境內及國際范圍的市場推廣;二、經濟活動方面:信息采集,并提高波爾多葡萄酒生產及全球市場銷售相關的信息;三、技術進步:提高本行業對波爾多葡萄酒生產和質量的各種相關技術問題的理解,并預測與環境和健康相關的新的要求……正是這種行業規范,讓“波爾多”品牌不斷走向成熟。
反觀中國白酒企業,目前還處于初級階段,特別是缺少自身行業規范,又談何走向成熟?
我們從白酒的“惡性競爭”談起:
1、宣酒氰化物事件
浙江省工商局食品監管處在2012年3月15日發布宣酒產品生產編號為20110412的38度480ml瓶裝,存在“氰化物含量超標”問題;此后,有媒體宣布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宣酒產品進行抽檢,全部合格; 宣酒隨后宣稱此次事件是同行競爭對手進行惡意中傷的行為……不論是惡意中傷還是產品質量有問題,都是惡性競爭的表現。
2、假冒偽劣產品橫行
“雙溝大曲”暢銷時,市場上就出現了“雙溝鎮大曲”,而且“鎮”字特別小,用放大鏡才能看見。“雙溝珍寶坊”又被仿名為“雙溝鎮珍寶坊”;賴茅成為了全國性知名白酒品牌后,市場上出現幾十個“賴茅”品牌,可以明確的是其中絕大多數都是投機取巧的“李鬼”,一旦哪個“賴茅”出現質量問題,那么損害將是“賴茅”整體品牌,甚至是“茅臺鎮”的品牌。
之所以會出現如此慘烈的惡性競爭,關鍵在于白酒行業缺少自身行業規范。無序的市場和惡性的競爭,極大地增加了企業的負擔,也使企業間的競爭陷入惡性循環,阻礙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更有甚者,為了一己之利,相互拆臺,這將嚴重影響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
由于行業規范的缺失,產品標準更是亂象叢生:
1、標準缺失,首先表現在勾兌的問題上
2012年8月22日,古井貢酒被曝光上半年采購大量的食用酒精,直接導致了外界對于古井貢酒涉嫌成品酒使用酒精勾兌的猜測,由此引發極大的反響,也再一次將“白酒勾兌”推向風口浪尖。
8月27日,古井貢酒正式發布公告稱:“為了滿足消費者的不同消費需求,古井貢酒部分低端產品采用固液法生產。” 這里所謂固液法生產,其實就是在糧食釀造的酒中加入酒精勾兌。
事實上,目前市場上的低檔酒,絕大部分是以食用酒精勾兌的,只有高端酒,才采用傳統釀酒工藝純糧固態發酵。這本為行業之“共識”,但為何整個行業都避之惟恐不及?
也難怪,白酒企業之所以對酒精兌勾遮遮掩掩,皆因“酒精”與“勾兌”實在讓國人心有余悸:1998年春節,山西朔州地區發生特大毒酒事件,不法分子用含有大量甲醇的工業酒精勾兌成白酒,致27人死亡,700多人中毒;2003年12月,工業酒精兌制假酒案件,在云南玉溪上演,30多人中毒,4人死亡;次年5月,廣州也發生類似的案件,14人死亡、41人受傷……盡管這些案件非白酒企業所為,卻讓白酒行業飽受重創。
2、標準缺失,可以聚焦體現在年份酒上
根據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白酒專業委員會抽樣調查,銷售額前100名的白酒企業中,有近60%推出了年份酒,年銷售額不低于50億元。
本著白酒“越陳越香”的傳統認識,消費者把巨資花費到看不見、摸不透的白酒年份上。事實上,并非所有的白酒都是越老越好,況且中國究竟有沒有那么多老酒流傳于世?
我們稍作琢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我國還處在計劃經濟,實行統購統銷,每年用于釀酒的糧食是有指標的(優先保障吃飯),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有陳年酒存放,量也不會太大。到了上世紀90年代,國內絕大多數酒廠在市場轉軌大潮中都出現過停產或半停產,只有茅臺、五糧液等極少數企業一直在穩定生產……就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今天忽然冒出了每年價值50億的年份酒,實在可疑?!
讓我們撥開“年份酒”之云霧:目前大部分生產商都是以極少量的年份稍長的原酒,用來做引子,勾兌存放時間不長的新酒,而商標上卻是時間最長的原酒年份。更有甚者,想標哪年就是哪年,有些標的年份甚至比廠家建廠時間還長……這些亂象正一點點地透支著消費者對“年份酒”的信任,也將一步步地降低著年份酒的價值。
綜上,白酒行業的標準缺失,既影響行業的發展,也損害了公平正當競爭白酒企業的利益,還傷害了消費者的切實利益。
由此可見,白酒行業規范是中國白酒品牌走向成熟的核心驅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