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業目的進口的用于釀酒(葡萄酒和烈酒的釀造)以及家用的橡木桶可能導致不同程度的生物安全風險,澳大利亞農漁林業部生物安全局(DAFF Biosecurity)日前決定對葡萄酒桶的進口條件進行相關修訂,相關規定自2012年8月6日起正式生效。
葡萄酒桶進口條件具體修訂細則如下:原有規定只要有進口許可證即可,修訂后要求除了用栗子樹樹皮做桶箍的酒桶,其余都不用進口許可證。原有規定最終用途不同的木桶進口條件相同,修訂后要求進口用于陳釀酒精包括酒類制作的橡木桶將使用一體化貨物通關系統(Integrated Cargo System,ICS)進行管理;用于酒類制作用途的木桶,系統根據原產國和進口商進行識別,并根據進口條件進行監管;家用橡木桶必須符合木制品——制造(wooden articles-manufactured)的處理和文件要求。 原有規定新的以及二手木桶有不同的處理要求,修訂后重點則被轉移到木桶的最終用途而非是否為新的或二手的。新規定要求所有用于釀酒而進口的木桶進口條件相同,所有用于家用而進口的非栗子樹樹皮做桶箍的酒桶需符合木制品——制造(wooden articles-manufactured)的處理要求,此外,所有用栗子樹樹皮做桶箍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的酒桶仍需要進口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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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周夢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