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桂林市工商局七星(高新)分局接到不少消費者反映:在一些市場出現了一種由桂林六順酒廠生產的“養身酒”,在標簽上竟然印著“適合不同人群隨意飲用”字樣,這豈不是鼓動人們無節制飲酒嗎?接到舉報后,七星(高新)工商分局執法人員當即對相關的市場和酒廠進行立案調查。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工商部門查明:六順酒廠在“養生酒”標簽上印有“適合不同人群隨意飲用”字樣,違反了《酒類廣告管理辦法》“酒類廣告不能鼓動、倡導、引誘人們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的規定。同時,執法人員還發現,該酒廠建廠僅幾年時間,但卻在釀制的“漓象”牌三花酒外包裝上宣稱“貴賓專供、十六年陳釀”,此舉屬虛假宣傳。
據桂林市工商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國家標準要求,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內,酒精濃度大于0.5度的酒精飲料必須貼有勸酒警示語。六順酒廠的酒瓶標簽不僅沒有勸酒警示語,甚至在標簽印上“適合不同人群隨意飲用”字樣,公然鼓動、倡導、引誘人們無節制飲酒。這種違法行為是棄德牟利,實不可取,釀酒企業要引以為戒。
據此,七星(高新)工商分局對六順酒廠作出責令立即改正、召回標注有不適廣告語的產品、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