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瀘州老窖柒泉乾陽酒類銷售有限公司下發《關于停止接收瀘州老窖紫砂大曲銷售訂單及發貨的通知》。通知提到,截止2016年10月,瀘州老窖紫砂大曲已完成全年銷售指標,即日起,停止接收瀘州老窖紫砂大曲銷售訂單及貨品供應。
近日,記者了解到,在發布停貨通知后,瀘州老窖柒泉乾陽酒類銷售有限公司還下發了《關于瀘州老窖紫砂大曲價格調整的通知》。
對于價格方面的調整,文件進行了四點闡述。
一、各客戶少量庫存售賣價格體系執行表:
二、即日起,停止所有渠道促銷活動。2016年已產生未兌付市場費用暫停兌付,2016年應申報的所有消費獎勵暫停申報。
三、停貨期間,嚴禁各經(分)銷商進行再次分銷,若發生再次分銷行為,均視為違規銷售。
四、嚴禁向批發市場進行售賣,一經查實,均視為違規銷售,將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