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布《關于增加雞年生肖茅臺酒市場供應量的通知》。通知稱,為了滿足市場所需,經公司研究決定,增加雞年酒市場供應量,具體如下:
一、將集團駐外公司、自營店發展成為雞年生肖茅臺酒區域經銷商,合同量根據各公司的經營情況確定。
二、從4月1日起,凡驗收合格的專賣店(驗收合格次月起),按省、地、縣分別給予每店每月14件、12件、10件雞年酒指標,列入2017年專賣合同計劃。
三、增加特約經銷商雞年酒配比標準。從4月1日起,每個經銷合同單位,按省、地、縣分別給予每家每月10件、8件、6件雞年酒指標,列入2017經銷合同計劃。
四、副省級城市: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雞年酒的配比標準按省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