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太谷縣工商局執法人員查獲兩起銷售侵權“杏花福酒”案件,當事人均受到相應的處罰。
根據山西杏花酒業有限公司投訴,太谷縣工商局執法人員及時對煙酒批發零售攤點展開了檢查,圍追堵截了兩商戶批發的“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杏花金家福酒”、“杏花紅福酒”商品。
以上兩類酒的瓶型、瓶蓋、商品標簽的顏色、商品標簽上的文字:“杏花金家福酒”中的“金家”二字豎排、字體很小且顏色極淡、“杏花紅福酒”中的“紅”字字體很小、顏色極淡;圖案及排列組合與山西杏花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杏花”牌注冊商標的“杏花福酒”十分近似,極易使購買者混淆視聽,是典型的侵權商品,執法人員對未售出的250余件侵權商品采取了封存,嚴禁其流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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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