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中午,正在省城秀水路家馨飯店用餐的宋先生指著陳某說:“這位朋友是從浙江寧波來西寧準備投資的,我們十幾年沒見了,剛見面就碰到這事,太讓我們丟面子了。”宋先生告訴記者,因為陳某當日下午要回浙江,中午便邀請他和另外三位朋友到家馨飯店吃飯。席間,他們先后從飯店要了兩瓶“飛天”茅臺酒,可第二瓶酒還沒有喝完,一位朋友就突然嘔吐起來。
見到一向酒量很好的朋友突然吐了起來,宋先生立即叫來飯店的大堂經理,問酒是否有質量問題。在大堂經理答復酒沒有問題之后,宋先生還是有些不放心,要求對方分別在酒瓶和酒盒上簽字,以便將剩下的酒送往相關部門作鑒定。“令我們沒有想到的是,我們結完賬準備離開時,無意間發現其中一個酒盒卻是‘五星’茅臺酒的盒子,誰都知道‘飛天’比‘五星’貴,他們為何把貴酒裝在便宜的酒盒里?”宋先生說,“我們因此更加懷疑這酒有問題,便立即向消協投訴。”
“酒絕對沒有問題,是我們的一名服務員把酒盒子拿錯了。”家馨飯店吧臺內的一名女子說,“由于酒盒被打開后,酒盒就沒有利用價值了,那名服務員將酒盒扔進垃圾桶之后,我也將柜臺上一個空酒盒(‘五星’茅臺)扔進了垃圾桶,宋先生等人要求大堂經理在酒盒上簽字時,服務員錯把‘五星’酒盒當‘飛天’酒盒拿給了宋先生等人,因此鬧了個誤會。”
據正在家馨飯店處理消費糾紛的勝利路工商所執法人員介紹,他們在接到消費者的投訴后,立即趕到現場,并叫來茅臺酒生產廠家駐西寧的相關人員,對宋先生等人反映的事展開調查。一位姓劉的工商人員說:“我們與生產廠家初步對酒盒和酒瓶鑒定,認為都是真的,至于酒,需作進一步鑒定,如果酒是假的,我們會依法對這家飯店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