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散裝酒銷售點位于廈門市集美后溪鎮港頭市場邊,門口立著一塊 “純糧散酒”的招牌異常醒目。走進酒店,門口擺放著5個瓦罐,缸口蒙著紅布,每個瓦罐都裝著滿滿的酒,貨架上也擺著幾個玻璃瓶裝的散裝酒,瓶上分別貼著 “補腎壯陽酒”、“海蛇藥酒”、“追風去濕”等字樣。該散酒、自制藥酒的外包裝上均未標明廠名、廠址、生產日期。
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這些散裝酒存在質量問題。工商人員打開一桶散裝酒查驗,發現酒氣十分淡。執法人員介紹說,這酒是利用酒餅、水和酒精勾兌而成,存在諸多安全隱患,釀造工藝不符合規范,沒有按照國家標準的要求進行生產。飲用這種來路不明,甚至使用劣質谷糧作為原料釀制的散裝酒對人體的危害相當大。
由于店主所售的散裝酒無相關進貨憑證、無檢驗合格證明、存在質量問題,執法人員當場將這批劣質散裝酒倒入地溝進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