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商務廳和吉林省酒類及調味品管理辦公室聯合組織吉林省部分地區酒管部門的有關人士,在吉林市召開了《吉林省酒類管理條例》的立法必要性和具體條款設定等方面的研討會。曾參加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起草工作的吉林省榆樹市酒類管理辦公室主任宗衛東和《華夏酒報》東北采訪部負責人,作為特邀代表參加了研討會,并就相關問題和具體條款提出了建設性意見。
吉林省酒類及調味品管理辦公室主任曹炳志向《華夏酒報》記者介紹,在2007年底吉林省政府各部門上報的立法計劃申請基礎上,經過研究,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印發2008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計劃的通知》(吉政辦發[2008]2號),文中已正式將吉林省商務廳上報的“吉林省酒類流通管理條例”列入調研論證計劃。
幾年前,吉林省的延邊和長春兩個地區在全國率先制定出臺了地方性法規。經過多年的依法管理實踐,當地酒類市場秩序有了明顯好轉。然而,由于缺乏全省統一的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地方法規,造成了地區間管理上的不一致性。
幾年來,吉林省商務廳和吉林省部分人大代表對制定出臺統一的地方酒類管理法規非常重視,并多次向吉林省人大和吉林省政府法制辦提出立法建議和議案。吉林省商務廳政策法規處一直將酒類立法作為處內的重點工作,會同商務廳市場運行處和吉林省酒類及調味品管理辦公室共同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也在積極開展調研,深入挖掘立法的必要性,并對草擬的《吉林省酒類管理條例》逐條推敲、研究。
吉林省商務廳市場運行處趙新紅向《華夏酒報》記者表示,該處將充分準備立法說明,積極協調吉林省法制辦和吉林省人大財經委,爭取圓滿地完成調研任務,為下一步立法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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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