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龍井市工商局立案查處了一起非法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案件。
龍井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年初開展的保護奧運標志專有權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轄區內有超市正在出售包裝上印有“Beijing2008”字樣以及廠名為青島海島有限公司生產的瓶裝啤酒,執法人對該超市尚未出售的涉嫌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的98箱啤酒暫扣。
執法人員迅速與北京奧組委和青島市工商局商標分局取得了聯系,青島市工商局商標分局在實地勘查后回復稱其標注的地址不存在該公司,并難以取得聯系。第29屆奧委會法律事務部也先后給市工商局發來兩份回復,明確指出,奧林匹克權利人從未許可青島海島啤酒公司將任何奧林匹克標志進行商業性使用。
龍井市工商局遂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對當事人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的98箱印有“Beijing2008”字樣瓶裝啤酒予以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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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