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罐未裝滿的啤酒,稱重只有410克,正常一罐重量應為370克。
連續兩次,記者都接到讀者舉報說買到半瓶裝的啤酒。經記者采訪了解,啤酒廠家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在運輸途中出現的意外。我們相信,作為新疆名牌企業,半瓶啤酒上市并不是有意所為,我們更期待,作為一個知名企業,能更加注重自身的品牌維護,防微杜漸,不要讓一些不應該發生的意外,影響了自身形象。
4月12日,本報周末11版刊發了《半瓶啤酒引發索賠糾紛》的報道。2月底,消費者楊先生在南昌路一家超市購買了兩箱啤酒(12瓶裝),有兩瓶啤酒的量不足半瓶。楊先生與廠家就賠償問題發生了分歧。
“我也買到了不足量的啤酒!”4月14日,消費者王女士說。
據家住南湖附近的王女士介紹,2008年春節前夕,她在友好百盛地下超市購買了兩件罐裝啤酒。春節期間,招待親朋時,王女士將這些啤酒拿出來飲用。
喝啤酒時,王女士家人察覺出啤酒分量不足。“我們發現,有四罐啤酒的量明顯不足,有的是半瓶,有的甚至不到半瓶。”王女士說,2月中旬她將此事反映給廠家,要求退貨并提出雙倍賠償,而對于其他的15罐,由于少的不多,她要求退貨。可是,廠家說只愿對明顯分量不足的4罐做出雙倍賠償,其他的一概不退貨。
“當時我沒同意,至今已有兩個月,廠家遲遲不為我解決此事。”王女士說,看到本報4月12日的報道后,她才打了這個求助電話。
4月15日,王女士拿著四罐分量不足的啤酒來到本報。記者掂量之后,明顯感覺到其中兩罐啤酒分量不足,另外兩罐也存在不足情況。記者注意到,啤酒罐上標注的該批啤酒的生產日期和批次分別是“080108U1”“15:19E”,每罐啤酒的凈含量是350毫升。將這兩罐啤酒放在電子秤上,顯示分別為190克和220克,而一罐裝滿的同樣容量的啤酒顯示為370克。
4月15日,記者撥通了該啤酒廠市場部電話。一位自稱姓閆的工作人員說:“這件事情是由辦事處工作人員處理的,我并不清楚具體情況。”
4月23日,該啤酒廠烏魯木齊辦事處負責售后工作的侯姓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說:“接到王女士的投訴后,我們派人出面跟她協商此事,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我們提出對四瓶不足量的啤酒進行雙倍賠償,可是她不愿意,而是要求剩余啤酒也雙倍賠償,且要求退賠現金,對于這種要求,我們沒有辦法答應。因此,事情遲遲沒有解決。”
對于罐裝啤酒為什么會出現分量不足的情況,他解釋說:“啤酒在運輸過程中,有些罐裝啤酒是倒著放置的,運輸中的碰撞很容易導致易拉罐拉口處出現砂眼。出現砂眼后,罐內和罐外的氣壓差很容易造成啤酒泄漏。”
這名工作人員說,他們將繼續和王女士聯系,協商解決此事。
記者了解到,之前買到半瓶該廠啤酒的楊先生已經接受了廠家一賠二的賠償意見,獲得四瓶啤酒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