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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廈門市酒類專賣局對原有的《廈門市酒類商品零售登記證》進行了改版,酒類零售企業需要到酒類管理部門更換新的《廈門市酒類商品零售登記證》。
這次更換的新證與原證最大的區別是,新的《廈門市酒類商品零售登記證》在版面左下方附有“隨附單”圖樣。
按商務部相關規定:未辦理或未及時變更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將處2000元款。 &n文章來源華夏酒報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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