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有防偽酒標,而蔡某恰好收購了一箱假洋酒,兩人一拍即合,讓假酒穿上防偽酒標,并趁送貨之機,將假洋酒換成真洋酒。日前,思明區法院一審判陳某和蔡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并各處罰金2000元。
22歲的陳某是廈門一家貿易公司的駕駛員,平時負責為公司送酒到購貨單位,而蔡某則是無業游民。今年6月22日,陳某打電話告訴蔡某,他手上有他家公司的防偽酒標,恰好蔡某收購了一箱12瓶假的 “藍帶馬爹利”洋酒,兩人立即決定將這些酒標貼在假洋酒上,并伺機將假洋酒出手。
6月24日下午,陳某與公司兩名員工準備送酒到購貨單位,他立即打電話給蔡某,讓他把假酒運到斗西路一KTV后門通道處。隨后,陳某趁公司兩名員工上樓送貨之機,將預備的一箱假酒與車上運送的一箱價值人民幣1.4萬多元的真“藍帶馬爹利”洋酒調換,蔡某則帶著那箱真的“藍帶馬爹利”洋酒迅速離開。
之后,蔡某還將其中9瓶真洋酒送到某公司寄賣,預收8000多元貨款。
事發當天,購貨單位就發現酒是假的,并向警方報案,隨后陳某和蔡某被抓獲。
編輯: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