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泉州市區溫陵路一酒類商家銷售的3瓶茅臺酒,涉嫌侵權假冒,被工商部門立案調查。
據悉,此前,貴州茅臺酒廠有限公司已向國家工商總局反映稱,市場上有人模仿該公司的商標標志、企業標志、知名商標特有外包裝,打著“內供酒”、“專供酒”旗號搞銷售。昨日下午,在市區溫陵路,鯉中工商所執法人員發現,一家名為中華橋的酒類專賣店銷售的2瓶茅臺酒涉嫌侵權假冒。在這兩瓶茅臺酒的外包裝上,一個打著“八十周年建軍酒”字樣,一瓶打著“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局專用酒”的標志,價格均為300多元。此外,桌子上還擺放著一瓶開封的“內供酒”。
由于“中華橋”沒有提供有關銷售授權書及檢驗報告,也沒有營業執照,執法人員查扣了這3瓶酒,并將進一步調查處理。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