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邊州酒類管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國同業前列,這得益于地方立法保障了軟、硬件管理的日漸完善。日前,談起延邊州先進的酒類管理工作,延邊州酒類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魯勁松對《華夏酒報》記者說,酒類管理工作還需要不斷完善和提升,其中的關鍵是要實現“四個轉變”。
延邊州酒類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魯勁松向《華夏酒報》記者介紹說,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延邊兩級酒管辦共查處各類酒類違法案件121件,行政執法案件行政相對人沒有一人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但是,目前的酒管工作仍存在很多的問題。
魯勁松對《華夏酒報》記者說,從執法過程來看,一是監管難度加大了。主要原因在于,酒類市場準入門檻過低,盡管酒類生產的準入門檻國家已經在嚴控,甚至不再審批新的白酒生產企業,但國內白酒生產企業數量仍是一個很龐大的數字,還需要市場競爭的優勝劣汰。相對于生產企業,流通企業更需規范,尤其是酒類批發企業,因為沒有注冊資金的限制,導致行業整體在數量而不是質量、在粗放而不是精細管理層面上進行競爭,而隨著流通主體多元化和制假、售假手段的提高,更進一步加大了監管難度。
二是監管手段單一、經費缺乏、對售假處罰力度不夠。近些年來,酒管部門和名酒廠家聯手,借助廠家的專業人員和設備,對名酒的打假取得了明顯效果。但對于中低檔白酒,則仍然采取手摸、眼觀等傳統的原始打假手法,缺乏科學性、準確性和及時性。不僅是酒管部門,其他相關的執法部門也同樣缺乏相應的檢測設備。有的部門即使具備了檢測能力,但因為不能做到檢測數據共享,加之檢測收費高,單支干紅葡萄酒的檢測費為700元,啤酒為600元,普通白酒為480元,如果沒有專項檢測經費作保障,也無法真正起到監管作用。
同時,由于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制假、售假處罰力度不夠,導致違法成本偏低,使不法分子敢于以身試法,廠商勾結。
魯勁松對《華夏酒報》記者介紹說,今后酒類管理工作還需要不斷完善和提升,其中的關鍵是要實現“四個轉變”:一是要從行政監管逐步向依法監管轉變,實現行業監管整體升級;二是要從主渠道監管向全程監管轉變,這就要求備案登記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必須執行得力;三是要從取締制假、售假窩點向構筑酒管信用體系轉變,通過“放心店”、“放心酒”等工程的推廣和“信譽黑名單”制度的實施等,來構筑酒管信用體系;四是要從以傳統的手工、人力稽查管理向依靠信息技術監管轉變,積極探索信息化監管手段,向技術要監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