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溫州市工商局聯合市消費委發布今年第7號消費警示:酒吧消費要慎防“酒托”。
據工商部門調查,“酒托”以25歲左右的外地女子居多,網聊時,“酒托”往往會取一些讓人產生聯想的網名引網友“上鉤”。在網友赴約后,“酒托”又會以各種理由將其帶至特定的酒吧消費,自己再從酒吧里拿取回扣。這些有“酒托”的酒吧,其消費水平也遠遠高于普通酒吧。據市工商局12315統計,僅12月初,就接到5起有關在網上遭遇“酒托”的投訴。由于類似消費大多屬自愿行為,而消費者往往也是事后才知曉遭遇“酒托”,又缺乏實證,這給維權帶來一定難度。市工商局、市消費委在此發出提醒:
一、消費者上網交友要慎重,要善于鑒別對方身份,不可盲目信任。要求約見并需找消費場所的,應選擇一些正規的消費場所。
二、消費者在酒吧消費時,要注意查看酒水果品的價目表,結賬時要向經營者索要相關憑證。對于出現不明碼標價、強制消費等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或投訴。
三、消費者應堅持理性、適度、健康的消費觀念,主動抵制鋪張浪費行為,自覺摒棄不良的消費習慣。
四、消費中如發現上當受騙無法脫身,應立即找機會撥打電話報警,避免人身傷害,減少財物損失。
五、經營者應以誠信經營為宗旨,聯合抵制這種不正常的經營行為,切莫為圖眼前利益損害酒吧聲譽。
六、今后如有消費者反映酒吧存在類似“酒托”行為,經工商部門查證屬實,將在相關媒體和網站上對該酒吧進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