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摸清散裝酒類的產銷情況,探索切合實際、便于操作且行之有效的監管途徑,營造更加安全可靠的酒類消費環境,日前,湖南省邵陽縣酒管辦對全縣散裝酒類市場進行了拉網式檢查,對縣城5家散裝酒作坊和經銷店進行了重點檢查,發現散裝酒類產銷及管理形勢嚴峻,令人憂慮。
邵陽縣散裝酒類產銷現狀
據調查,邵陽縣散裝酒類產銷具有以下五個特點:
一是生產、銷售點多面廣,且絕大多數處于“地下”狀態。大大小小的散酒制造作坊、銷售店遍布全縣各鄉鎮,具體數量難以統計。
二是生產規模小,工藝落后。以家庭小作坊式的谷酒、米酒釀造為主要形式,一灶、一鍋、一甑 ,外加幾個陶缸(或塑料桶),就是全部制酒工具,采用傳統手工釀造工藝,沒有任何質量檢測設備,酒質難以掌控。
三是酒的衛生和質量狀況堪憂。其一,環境衛生和盛酒容器的衛生差。由于生產、經營場地狹窄,且與生活區共用,因而環境既臟又亂。隨處可見煤球、衣服、鞋襪、殘菜剩飯,盛酒容器上蒙著厚厚的灰塵。夏秋季節,蚊蠅猖獗。重點調查的5個店,可以算是全縣規模最大的,但其中場地面積最大的也不過30平米;其二,多數散裝酒類銷售店自制散裝藥酒出售。我們調查的5個店,家家用中藥、蛇等泡制散裝藥酒出售,其中藥配方是否安全科學,無從得知;其三,借釀造谷酒、米酒之名,行以酒精勾兌散酒之實。多數業主常常偷偷購進食用酒精,暗中勾兌散酒,或者將食用酒精加入谷酒、米酒之中,借以提高酒精度。而其所購的食用酒精,總是無法提供質量檢測報告和廠方的相關資料,更沒有《酒類流通文章來源華夏酒報隨附單》。重點調查的5個店中,只有2家業主承認購入食用酒精勾兌散酒。據群眾反映,另有1家店也用酒精勾兌散酒,可該店業主矢口否認;其四,多數散裝酒類沒有質量和衛生檢驗報告。我們重點調查的5個店,都沒有當年度所產散裝酒類的質量檢測報告和衛生檢驗報告。
四是證照不齊,甚至無證。這些散裝酒作坊和銷售店,有的坐店經營,有的送貨上門,甚至有的采取流動銷售的形式。重點調查的5個店,其中就有3家公開自產自銷,有2家打著為廠家直銷的牌子。這5家店中,證照齊全的僅1家,根本沒有證照的有1家。至于偏遠鄉鎮,無證產銷散裝酒類的現象就更為普遍。
五是產銷很不穩定,業主變動頻繁。生產、銷售散裝酒類無需多少設備和資金,技術要求也不高,誰想做就可以做,不想做隨時可以收場走人。因此,散裝酒作坊和銷售店總是“此起彼伏”,業主頻繁變更。重點調查的5個店,持續生產、經營一年以上的僅2家。
散裝酒類可實行“定點產銷”
正是由于散裝酒類的生產、銷售具有點多面廣、且絕大多數處于“地下”狀態等特點,加之目前國家對散裝酒類的產銷監管還沒有健全的法律、法規,致使散裝酒類的產銷監管難度很大,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和措施。
很明顯,散裝酒類在城鄉結合部和農村還有相當大的需求,如果一概禁止生產、銷售,既不合法也不現實。在目前國家尚未出臺健全的法律、法規的情況下,針對邵陽縣實際和散裝酒類的產銷現狀,筆者以為實行“定點產銷”不失為一種消除散裝酒類安全隱患行之有效的監管辦法。
所謂“定點產銷”,就是在各鄉、鎮確定一家或多家散裝酒類生產、銷售店,大張旗鼓地經營。一個鄉、鎮確定多少個店,視市場需要而定。由酒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以及當地鄉、鎮政府嚴格把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挑選那些遵紀守法、責任心強、技術過硬、服務熱情的人做業主。生產、經營場地按統一標準改造、裝修;生產設備、盛酒容器按統一標準配置。酒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以及當地鄉、鎮政府對“定點產銷” 店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對散裝酒類實行“定點產銷”,既便于各職能部門的監管,使酒品衛生和質量更有保障,也讓業主放心大膽生產、經營,滿足市場需要,這樣也使得“地下”黑店和流動銷售失去市場,不得不自行退出,散裝酒類的消費就更加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