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支持深圳企業創新和加大研發投入,近期深圳市有關部門調整并制定了新的《深圳市重點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將對通過認定的重點新產品給予企業所得稅及增值稅的退稅優惠。
“重點自主創新產品”是指擁有核心發明專利或其他核心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且市場應用良好的產品。企業申報條件主要包括:一是企業應擁有申報產品所采用的發明專利或其他核心知識產權;二是申報企業應有良好的成長性,其上年度銷售收入、研發投入、在深繳納企業所得稅及增值稅之和與前一年相比均增長10%以上;三是申報的產品上年度銷售所產生的新增增值稅不少于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