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流通領域消費安全,加強對酒類商品的監管,2008年12月,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沈陽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對沈陽、錦州兩市市場上的白酒商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20個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為100%;委托遼寧省第二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對鞍山、本溪、遼陽等市市場上經銷的葡萄酒商品質量進行了專項抽查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共抽查葡萄酒商品30個批次,25個批次合格,合格率為83.3%,近2成不合格。
遼寧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向《華夏酒報》記者介紹,從這次抽查的結果看,目前市場上正規生產廠家生產的白酒質量是有保證的,但葡萄酒質量存在一定問題。這次抽查葡萄酒30個批次,5個批次不合格,占抽查葡萄酒總數的16.7%,主要不合格項目為酒精度不達標,且標稱生產企業主要來自吉林。這次抽查為不合格的5個批次葡萄酒中,有4個批次為酒精度不達標。沈陽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鞍山勝利路店抽查的標稱為通化天助葡萄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芝露芳”牌天助干紅葡萄酒(標稱生產日期為2008年9月7日,規格為750ml/瓶),酒精度不合格。
目前,遼寧省工商局正組織相關市工商機關將不合格葡萄酒商品進行分別處理并對違法經銷商依法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