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酒是我國最古老的飲料酒,其色澤淺黃或紅褐,質地醇厚,口味香甜甘洌,回味綿長,濃郁芳香,而酒精含量僅為15%至16%,是比較理想的酒精類飲料。然而,黃酒的檢測結果并不令人滿意,不合格黃酒在市場上的流通極大地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節日期間,溫嶺市工商局溫西工商所依法對一酒類批發商所經銷的某品牌的傳統黃酒4個品種(批次)實施抽樣檢測,檢測發現這4個品種(批次)的黃酒“非糖固形物”、“酒精度”、“總酸”、“氨基酸態氮”等檢測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均為不合格商品。據批發商稱,這4個品種(批次)的7640袋黃酒是其委托本地的一個酒廠生產的,準備銷售給全市各地的小食雜店。
據了解,“非糖固形物”是酒味的重要組成部分。同一類型的黃酒中,非糖固形物越高,黃酒的品質越好,口味越佳;酒精度是指酒樣中所含酒精的體積百分數,黃酒的“酒精度”一般在14%~20%,屬于低度釀造酒,標準規定酒精度至少在8.0%以上;“總酸”指酒中未離解的酸和已離解的酸的濃度之和,總酸是黃酒風味的一部分,標準規定了總酸的上限和下限,使黃酒酸度、糖度和酒精度協調配合,給制假者增加了成本和難度,總酸超標的產品將直接影響產品的口感;“氨基酸態氮”在發酵過程中經曲霉菌和酵母菌中的蛋白酶作用,被水解成肽和氨基酸。肽和氨基酸對人體有營養作用,酒液中的肽、氨基酸和雜醇油等對黃酒所具有的香氣和醇厚口感起著一定作用,氨基酸態氮含量越高,黃酒的口感越醇厚鮮美。而此次抽檢發現的4個品種(批次)黃酒均不符合上述標準,極大地影響了黃酒的風味和特色,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執法人員表示將對經銷商和生產廠商進行處罰,并進一步加強對食品批發商的檢測監管工作,若發現不合格食品,一并追究制造企業的相關責任。
在此,溫嶺市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黃酒時,應盡量到正規的大型商場、超市中購買大型企業或知名品牌的產品。消費者在不了解購買產品企業的情況下,盡量選購產品標簽上注明執行國家標準的黃酒產品。如GB/T13662,GB17946等。因為符合這些標準的產品質量有保證。此外,酒液呈黃褐色或紅褐色、清亮透明的為佳,允許有少量沉淀。如發現酒液渾濁、色澤很深,最好不要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