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局長方惠萍19日表示,工商執法提倡“柔性管理”,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行業嚴管和嚴查;對社會危害性較小、能夠及時整改的行為則可以輕罰,甚至不罰。
方惠萍是在“2009上海民生訪談”上透露這一信息的。根據倡導“柔性管理”的原則,工商部門在日常執法中,對于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或幾乎沒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只要當事人能夠積極采取措施進行補救,就以教育整改為主,降低甚至免除對其經濟處罰。
“處罰并不是工商執法的目的,對初犯,尤其是非主觀惡意違法的企業來說,教育同樣能起到糾正錯誤的效果。”方惠萍說,與往年相比,2008年上海工商部門查處的各類案件總數沒有減少,約為7.9萬件,但罰沒款總金額從以往的4.5億元左右下降到3.6億元。
據了解,在對輕微違法“柔性管理”的同時,上海工商部門加強了對食品、飲料、房地產、家用電器等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行業的監管力度,加大力度查處制假售假、仿冒知名商標商品、虛假打折等商業欺詐行為,以及傳銷等違法行為。
方惠萍表示,目前,上海工商部門已逐步建立起企業黑名單制度。屢次違規、惡意違法的企業將被列入黑名單,進行重點監控,并在企業年檢、企業登記變更等方面受到相應的限制。
編輯: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