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酒類產品生產流通秩序,保障酒類產品的消費安全,3月1日至5月31日,廣東省廣州市將對酒類生產、經銷企業展開2008年度酒類許可證年檢工作。
根據《廣東省酒類專賣管理條例》規定,凡持有效廣東省酒類生產、批發、零售許可證的酒類生產或經營企業均應參加年檢。不參加年檢者,視同自動放棄酒類生產經營資格,收回酒類許可證。酒類生產企業年檢所需的材料有《2008年度省酒類生產許可證年檢表》、《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酒類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國家認定資質的酒類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有效檢測報告、2008年度生產經營情況報告等相關證件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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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