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后,河北省滄州市酒類監督管理局對標價貨值近2萬元的48瓶假冒名優酒進行了銷毀。
滄州市酒類監督管理局以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和《河北省酒類商品監督管理條例》為執法依據,嚴查酒類流通隨附單和酒類商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品許可證;廣泛發放酒類執法宣傳單千余份,有效遏制了假冒偽劣酒的銷售,提高了消費者的防范意識。同時,該局承諾為消費者無償鑒別真假酒,與消費者形成互動,以期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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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