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4月1日專電(潘園園、張增田)為進一步規范鐵路運輸收費行為,福建省物價局日前發出通知,對現行鐵路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重新予以公布。
福建省物價局要求,鐵路經營單位開展經營服務性收費允許根據實際情況在不超過通知規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不得上浮,不得強制服務和收費。
按新規,火車站候車室茶座費為:福州、廈門站每人次10元;漳州、漳平站每人次8元;永安、三明站每人次6元。客運服務費為:餐車夜間音樂茶座每人次15元;杯茶每套3元;廣播點歌每首5元;行包包裝打包帶每米0.5元,封箱膠帶每米0.3元,封箱釘每個0.0
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4元;行包運輸代辦,托運每件4元,交付每件2元;送到最終訂票單位和旅客的送票費為每票5元,而距車站3公里以外取票點取票的取票費為每票3元。
此外,新規還要求經營單位在收費地點醒目位置公告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使用稅務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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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