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是加強酒類監督管理,規范酒類流通秩序,維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是實現酒類商品溯源的具體途徑。
我縣自2008年10份全面推廣《酒類流通隨附單》后,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在市酒管辦的具體指導和廣大酒類批發經營者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
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在我縣已經全面推廣開來,絕大部分酒類批發經營商戶都能夠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要求,嚴格遵守《酒類流通管理隨附單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到及時領取、嚴格管理、規范使用。伊川縣芳利副食批發部有專人管理,《隨附單》開具規范,項目填寫完整,字跡工整清晰,真正做到應開盡開,至目前已開具使用10本。伊川縣信利德食品商行、伊川縣豐華名酒總匯、伊川縣天運食品批發部、鳴皋煥香百貨商店等商戶也能夠按照《酒類流通管理隨附單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到嚴格管理,規范使用。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也應看到我縣《隨附單》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一些酒類經營商戶雖然登記的是批發企業,但還沒使用過《隨附單》;二是一些商戶不能正確使用、開具《隨附單》,管理不規范,伊川縣天豐批發部410002326392號隨附單第一、二聯填寫作廢,而第三聯丟失,伊川縣豫人軒酒商行的一本《隨附單》中有4聯沒有填寫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這兩本《隨附單》在我縣交市酒管辦過程中被市酒管辦退回,兩家單位已經接受有關處理;三是一些單位存在不開、遲開、補開和不能妥善保管《隨附單》現象;四是部分商戶《隨附單》使用量同商店經營狀況不相符,有少開、漏開《隨附單》的可能。
希望全縣所有酒類批發經營者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酒類流通隨附單》的管理使用工作,明確專人負責管理和填寫,完整如實填寫隨附單,切實將《隨附單》管好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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