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核準蘇尼特左旗祥圓肉食品加工廠等企業使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的公告》
2009年第69號
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對有關企業(企業名單見附件)提出的對蘇尼特羊肉、姜家店大米、吉林長白山人參、吉林長白山“中國林蛙油”、通化山葡萄酒、瑤里嫩蕊、凌云白毫茶、瀘州酒等8個地理標志產品專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用標志的使用申請進行了審查,經審查合格,現予以注冊登記。
自即日起,上述企業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相關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并依法接受監督。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