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于認真做好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切實維護食品市場消費安全。
據了解,《通知》主要從貫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條例》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出發,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好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進行了詳細的部署。
《通知》要求,各工商行政局要從思想上加深認識,深入學習《食品安全法》,進一步提高對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采取有力措施,不斷提高食品抽樣檢驗工作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在檢驗工作中,各工商行政局要突出工作重點,嚴格依法開展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尤其是集中開展節日性、季節性食品抽樣檢驗工作,保障市場安全。
在檢驗效果上,各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強抽樣檢驗結果的綜合分析和利用,切實提高監管執法效能,既要實現信息發布管理,形成食品安全信息的通報制度,又要實現不同的方式進行消費提示、警示,積極開展消費引導,同時還要加大對食品質量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消費市場的食品安全。
轉載此文章請注明文章來源《華夏酒報》。
要了解更全面酒業新聞,請訂閱《華夏酒報》,郵發代號23-189 全國郵局(所)均可訂閱。
編輯: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