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記者從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2009年9月份,江西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監測到藥品廣告6894條,涉及相關藥品共計48個,共監測到違法藥品廣告1071條,涉及的違法廣告藥品共9個,其中有6個藥品為被第二次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目前,江西省藥監部門已對以上違法藥品采取了行政強制措施。
為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該局現決定對標示“吉林敖東集團金海發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鹿筋壯骨酒、“陜西健民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消朦片、“山東鑫齊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骨骼風痛膠囊、“陜西辰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麻姜顆粒、“西安秦昆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分清五淋丸、“吉林省輝南輝發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麝香心腦通膠囊、“烏蘭浩特中蒙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抗骨質增生丸、“武漢雙龍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復方杏香兔耳風膠囊、“陜西東泰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泌尿寧膠囊等9個藥品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暫停以上9個藥品在江西省范圍內的銷售。
在以上9個被暫停銷售的藥品中,“陜西辰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麻姜顆粒、“西安秦昆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分清五淋丸、“吉林省輝南輝發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麝香心腦通膠囊、“烏蘭浩特中蒙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抗骨質增生丸、“武漢雙龍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復方杏香兔耳風膠囊、“陜西東泰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泌尿寧膠囊等6個藥品為被第二次實施行政強制措施,該6個品種被處理后不作任何整改,仍大肆違法發布廣告,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規定,各地藥監部門將加大檢查力度,一經發現以上6個品種,則對其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并對銷售以上藥品的零售藥店進行GSP飛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