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貴州省檢驗檢疫局近日查獲1102件擬出口到韓國的假茅臺酒,價值1000多萬元,這也是貴州至今查獲的數量最多、價值最高的出口假茅臺酒案。
一起制假售假大案告破,理應欣慰才對??晒P者有的只是震驚,長久的震驚!震驚的原因一是假酒的案值巨大,竟達1000多萬元之巨;二是如此驚人的制假販假大案,居然在《食品安全法》實施5個月后爆出,且假酒竟然為擬出口商品。
大案在讓人震驚的同時,也帶給人警示作用。從現實中獲得有意的啟示和教益,從而采取行之有效的對策,才能杜絕類似案件發生。筆者愚見,此案至少有下列三個方面的警示:
此案再次告誡人們:酒類防假、打假任重而道遠。
享有“國酒”美譽的貴州茅臺酒,歷來備受消費者青睞,市場供不應求。在經濟利益的強烈驅使下,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制售假冒侵權產品,侵害茅臺酒的知識產權,欺騙廣大消費者,嚴重損害了企業和消費者的權益。
其實,豈止茅臺酒被仿冒。凡國家名酒以及進口洋酒,都有相同的遭遇??梢?,只要有利可圖,就會有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存在,就會有假冒偽劣酒存在。
盡管當前各級政府執法部門加大了對制假售假的打擊力度,各酒類生產企業也投入巨資加強產品防偽和打假,但各地假冒偽劣酒依然存在,幾乎達到猖獗的地步。因此,酒類產品防假、打假,仍然是擺在酒類生產企業和各級執法部門面前的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非一朝一夕就能大功告成。
此案再次警示執法部門:要時刻繃緊酒類防假、打假之弦,不能有絲毫松懈。
制售假冒偽劣酒的社會危害性是極為嚴重的:一是侵害了酒類生產企業的知識產權,欺騙廣大消費者,嚴重損害了企業和消費者的權益;二是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甚至危及其生命安全;三是嚴重擾亂了酒類市場秩序,阻礙了經濟社會的發展。所以,各級政府執法部門要加強聯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從關愛民生、維護經濟社會發展秩序的高度出發,采取有效的防假措施;同時,對制售假冒偽劣酒類的違法行為時刻保持高度警覺,發現苗頭,迅速行動,重拳打擊,絕不姑息。在全國范圍內,切實筑起防假、打假的銅墻鐵壁。
此案再次警示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大酒類流通監管力度。
面對制假售假肆虐的現實,作為負責酒類流通管理的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加強酒類流通管理,規范市場秩序。特別是要加快落實酒類流通隨附單溯源制度的步伐,真正使酒類流通隨附單附隨于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充分發揮酒類流通隨附單在防假、打假方面的應有作用,并在執行中對溯源制度不斷完善。此外,在注重對酒類批發和零售環節進行監管的同時,千萬不能忽視對運輸和儲藏環節的監管,要加強對汽車站、火車站、碼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頭、物流公司等酒類商品存放、運輸地方的檢查,做到全方位監管,不留“盲區”,真正使假冒偽劣酒無藏身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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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