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含山縣一塑料瓶蓋制品廠因未取得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食品包裝用塑料瓶蓋,被該縣質監局執法部門查處。3000余公斤成品塑料瓶蓋被依法查封,貨值4.2萬余元。
據悉,食品包裝用塑料瓶蓋是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管理目錄中的產品之一,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008第34號公告的有關規定,自2008年8月1日起,企業只有獲得了食品生產許可證,方允許生產和銷售此類產品。
含山縣質監局12365熱線接到群眾舉報,稱該縣某瓶蓋廠未辦理生產許可證,卻在大量生產、銷售食品包裝用塑料瓶蓋。
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在該廠的生產車間內,安裝有5臺瓶蓋成型設備,五六名工人正坐在5臺成型設備前生產塑料瓶蓋,成品區存放著已生產好的成品塑料瓶蓋。該單位現場提供不出生產許可證,執法人員依法對涉案的3000余公斤產品全部查封。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