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關,酒類市場進入旺季。今天,廣東省工商局通報了近期對全省部分酒類商品質量監測的情況。結果表明,抽查深圳、韶關、梅州、惠州、汕尾、江門、陽江等地30家銷售企業銷售的酒類商品中,抽檢合格率87.0%。與往年相比,今年抽查的白酒、葡萄酒、黃酒的質量都有提高,特別是葡萄酒,質量合格率達100%。但仍有部分產品存在故意隱瞞食品添加劑等問題。
從抽查結果看,大型企業的著名品牌產品保持了較好的質量狀態,但小型企業的產品質量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標簽標注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的現象仍然存在;少部分產品的理化指標存在不合格現象。
酒精度是酒品最主要的質量指標之一。部分產品酒精度不足,反映了企業質量監控存在嚴重問題或有意欺騙消費者。原因一方面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水平低,無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另一方面是一些小型的制酒企業為了節約成本,故意標高酒精度,以提高銷售價格。
不合格產品包括紹興水鄉黃酒釀造有限公司“禹王宴特制黃酒”、紹興市東星酒廠“六年陳釀特制花雕酒”、四川省瀘州造酒廠老鄉情酒(濃香型)等,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標簽、β-苯乙醇、酒精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