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 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切實保護消費者飲食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的《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3月15日正式發布。兩辦法均于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餐飲服務經營規模,建立并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量化分級、分類管理制度。
轉載此文章請注明文章來源《華夏酒報》。
要了解更全面酒業新聞,請訂閱《華夏酒報》,郵發代號23-189 全國郵局(所)均可訂閱。
編輯: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