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因涉嫌銷售非法制售假酒、假商標標識,犯罪嫌疑人徐某被山東省青州市瓜市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2009年9月,徐某開始在出租屋內制造假“云門春”春王酒以及各種假酒商標標識。去年國慶節期間,徐某帶著自己的假“云門春”春王酒來到青州市瓜市批發市場出售,被當地的客商認出并報了警。聽到風聲的徐某見事不妙,當即逃走。
今年3月19日,徐某再次返回青州。當他在銷售假冒的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沱牌白酒及串香白酒時被青州市聯合辦案小組民警抓獲,當場繳獲假沱牌白酒10箱,假串香白酒60捆,價值1450元。徐某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并招認了自己去年在何官鎮秦家村租房處制造假“云門春”春王酒的包裝套150套(箱)、制假“云門春”春王酒10箱及70000余個假酒商標的事實。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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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