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網絡購買一些假冒他人品牌的酒品,再借網絡銷售出去。但“假酒”還沒賣出,就已被公安、工商部門聯手“扒了窩”。
4月24日晚,南昌市東湖區工商局接到南昌市七里街派出所的轉接辦案稱,在南昌市洪都北大道煤氣公司宿舍的居民樓一樓,有一個涉嫌經營假冒或侵犯他人商標權的賣酒窩點。工商部門當即派出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并對涉嫌違法銷售的產品全部進行了查封。
該局執法人員趕到現場發現,這是一個沒有經營執照且未正式注冊公司的“售假”窩點,并查獲了‘茅漿窖’30多箱、‘茅臺特供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8箱、‘賴茅’大小數十箱等,其中,部分酒屬于商標侵權,部分酒來路不明。經工商執法人員詢問得知,此次違規銷售“茅臺特供酒”的人員是一個大學剛畢業不久的年輕人。
據悉,該人是以每瓶20元—30元不等的低價通過互聯網從廣東、貴州等地購進一批仿冒酒,并欲借助網絡再把該酒銷售出去。從現場查獲的一些貨物托運單顯示,這些酒應該還沒有流向南昌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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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