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盡管各職能部門不斷加大酒類市場的監管力度,酒類市場秩序日趨規范,假冒偽劣酒品大為減少,但監管還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假冒偽劣酒品時有出現,甚至在一些地方還很猖獗,因此,酒類市場監管的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依然艱巨而繁重。
加強酒類市場的監管,確保酒類食品安全,是關乎民生的大事,當然是各級酒類監管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但酒類市場的監管需要動員社會各界方方面面的力量,必須實行綜合治理,方能見效。因此,酒類生產和經營企業也肩負著配合、支持和協助酒類監管部門規范市場、打假防偽的義務與重任,這也是酒企責無旁貸的社會職責之一。那么,為了加強酒類監管,酒企究竟應當如何作為,才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呢?這是一個值得酒類監管部門和酒企深思與探究的問題。
筆者以為,加強酒類監管,酒企應當在三個方面下功夫:一是扎實搞好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管理。包括做到遵紀守法、合法生產和經營。對酒類生產文章來源華夏酒報企業來說,要刻苦攻關,努力挖潛,不斷改進生產技術與工藝,生產出優質酒類產品,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的需要;對酒類經營企業來說,要不斷改進營銷策略,為消費者提供優質酒類商品和良好服務;積極主動配合酒類監管部門落實酒類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比如堅持索票索證和嚴格執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等;給酒類監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撐。
對絕大多數酒企來說,在配合、支持和協助酒類監管部門規范市場、打假防偽等方面,毫無疑問是做得相當不錯的,值得稱道。但總的來說,還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
首先,個別酒企對配合、支持和協助酒類監管部門加強酒類監管存在模糊認識。在他們眼里,酒類監管僅僅是監管部門的事,與酒企無關或關系不大。因而他們固執地堅守著同監管部門“老死不相往來”的局面;即使酒類監管部門找上門來尋求配合,也擺出一副不合作架勢,甚至將監管部門視作“冤家對頭”,更談不上支持和協助了。真不知這樣的酒企是怎樣想的。難道他們不懂得,酒類市場監管得好,最大的直接受益者不就是酒企?
其次,酒企應該如何給監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撐?就目前而言,酒類監管部門需要酒類生產企業提供這些支持:提供鑒別酒類真偽的技術咨詢與簡易器具;鑒定酒類的真偽并出具書面鑒定結論等。這在茅臺、五糧液等名酒生產企業做的很好。他們的打假專業人員,酒類監管部門召之能來,來之能戰,且待人和氣,服務熱情。筆者由衷希望更多的酒企,尤其是名酒生產企業,能像茅臺、五糧液等名酒生產企業那樣,加強專業打假人員與全國各地酒類監管部門的聯系,把本企業識別假冒偽劣酒的“法寶”無保留地傳授給酒類監管人員。而且,廠家非常必要改變一下打假策略,將被動接受酒類監管部門的邀請打假變為主動出擊。
但愿酒企盡快提高對加強酒類監管重要意義的認識,與酒類監管部門通力協作,給予酒類監管部門更好的配合和更多的支持;酒類監管部門也要盡職盡責為酒企服務,與酒企攜手,共同為規范酒類市場、確保酒類食品安全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