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出示您所經營酒類的隨附單,并在7月15日前到商務局登記備案!”連日來,市商務局市場科的執法人員對全市范圍內涉及酒類經營的企業和工商戶進行執法檢查。
為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加強我市酒類流通管理,規范酒類流通市場秩序,保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消費者喝上“放心酒”,市商務局近日下發了《關于加強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通知》,并對全市從事酒類經營的賓館、飯店、酒吧等經營場所和酒類經營商戶進行執法檢查,要求企業及經營商戶及時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 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嚴格執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
《通知》要求,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酒類經營的企業(含賓館、飯店、酒吧等經營場所)和個體經營戶,必須在7月15 日前,持工商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到市商務局市場科進行備案登記;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后,由市商務局免費發給《汝州市酒類流通管理備案登記表》,懸掛于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以便監督檢查;酒類經營者應當建立酒類經營購銷臺賬,并保存3年,商務等部門依法對臺賬進行檢查。此外,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
據該局市場科有關負責人介紹,對違反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移送相關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