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普通白酒灌入名優白酒瓶,再裝入精美的包裝盒內,普通白酒搖身一變成為“茅臺”、“五糧液”。近日,宜賓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和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批捕了以謝氏姐妹為首的制售假冒名酒團伙10名主要成員。
經查,2008年起,謝氏姐妹等人便在重慶市巴南區、大渡口區等多個窩點內大量制售假冒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劍南春等名優白酒。該團伙分別從宜賓、貴州購進用于生產五糧液、劍南春等濃香型白酒的散酒和用于生產茅臺、郎酒等醬香型白酒的散酒,從廣東、浙江等地購進各種名酒包裝材料。在團伙內部,姐姐謝某全面負責生產經營、財務、原材料購進及對外銷售。妹妹謝某某等人則負責收貨、灌裝、包裝、發貨和庫房管理工作,逐漸形成了一條龍式制售假冒名酒地下產業鏈,銷售金額近千萬元。
2010年底,宜賓警方在對謝氏姐妹制假窩點開展統一清查行動中,當場抓獲妹妹謝某某等10余名制假人員,繳獲假冒五糧液、茅臺、國窖1573等名酒1000余件,各類商標、防偽標、瓶蓋等9萬余套,散酒4000余公斤,并在浙江將姐姐謝某抓獲。
鑒于本案影響重大,為保證案件得到及時準確處理,市檢察院多次與公安機關就案件定性、取證方向進行會商,并在公安機關報捕后依法從快批捕了謝氏姐妹等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目前,本案仍在辦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