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經過近一年半時間的調查取證,近日,吉林省圖們市商務局綜合執法大隊在石峴鎮端掉一非法加工、銷售假酒的黑窩點,有力地維護了酒類市場秩序,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009年11月中旬,圖們市商務局綜合執法大隊在對全市酒類市場調查摸底時,有知情者舉報稱,石峴鎮居民陳某在無任何酒類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暗中開設個體小作坊,私自勾兌散裝白酒冒充榆樹產散裝白酒進行非法經營。此事引起綜合執法大隊的高度重視,遂對其展開全面調查。
2009年12月30日,綜合執法人員獲得線索,陳某正在汪清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縣非法銷售冒牌“榆樹產散裝白酒”。執法人員迅速來到現場,現場查扣陳某正在非法銷售假冒散裝白酒3桶,近1000公斤,同時查扣運輸工具尼桑皮卡一輛。隨后,執法人員聯合圖們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石峴鎮派出所民警對陳某的私人作坊進行檢查。
陳某的個人作坊位于石峴鎮一座破舊的倉庫內,骯臟不堪,地上凌亂地堆放著一些污濁的用于勾兌散裝白酒的塑料桶。執法人員還當場查獲了電力泵、過濾機以及散裝白酒的勾兌用具等。
就在案件即將告破時,一超市負責人楊某來到綜合執法大隊,聲稱石峴鎮的倉庫是他的,所有的酒類商品都是他從牡丹江市等地的正規渠道購進的,并且提供了《隨附單》等一些單據。根據這種情況,執法大隊與圖們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偵查員一起先后3次驅車到榆樹市和牡丹江市進行調查走訪,在相關部門的幫助下,最終確定,楊某提供的單據均系偽造。榆樹市某酒廠為陳某提供的榆樹產散裝白酒為62度純糧小燒,而陳某所經營的散裝白酒均系45度以下。
楊某顯然在說謊,企圖為陳某開脫。
經查明,陳某自2006年開始進行無證經營,私自勾兌散裝白酒,并以低廉的價格向附近鄉鎮及外縣(市)銷售,共計銷售散裝白酒2.5萬公斤。現場還有未來得及銷售的散裝白酒6500公斤,折合人民幣達9.5萬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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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閆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