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酒才45元,開瓶費卻收了50元,開瓶費高于酒價錢,這種做法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昨日,府谷縣三道溝鄉的馬先生氣憤地對記者說。
消費者:
酒價45元,開瓶費50元
據馬先生講,前段時間他和幾個朋友來到鄉上的啟龍商務酒店就餐。因為經常喝的一款紅酒這家酒店沒有賣,當天他特地自帶了兩瓶。吃完飯結賬的時候,馬先生發現賬單里有100元的開瓶費,就問服務員這項費用怎么收。對方說,自己帶來的酒每瓶要收取50元的開瓶費。
馬先生說,他們喝的紅酒一瓶才45元,開瓶費比酒價都貴。“這太不合理了,是酒店自己沒有這種酒,卻要收這么貴的開瓶費,太過分了。”
記者走訪了府谷縣多家酒店,發現很多酒店都不收開瓶費,但也有少數酒店收取。府谷一家規模較大商務酒店收銀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酒店每瓶酒的開瓶費用為100元。記者詢問開瓶費是否可以優惠,該工作人員說,吃飯可以打折,但是開瓶費“沒有商量余地”。
工商局:
收取開瓶費不合理
府谷縣工商局李培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消費者可以自帶酒水到飯店消費。如果遇到要求支付“開瓶服務費”的情況,消費者可以當場拒付,并向消協部門投訴。他說,“開瓶費”侵犯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雖然這些酒店均聲稱自己已提前告知要收取“開瓶費”,但這樣的告知并沒有法律授權,對消費者也不產生法律效力,應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