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專項整治共檢查了酒類批發經營企業60余家,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部分批發經營戶在店內擺放的“LAFITE”等紅酒并沒有任何的中文標識。執法人員介紹,根據規定,進口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載明原產地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所以,如果進口紅酒沒有中文標簽就說明不是通過正規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進入中國市場的,換句話說如果是一瓶兩瓶的話可能是從國外直接拿過來的,但如果銷售量較大,其進口路徑就值得懷疑,甚至有可能是冒牌或假酒。
目前,工商部門加強了對酒類經銷商的行政指導,指導經銷商建立統一規范的購銷登記臺賬,做到索證索票,實現進口紅酒從供貨源頭到銷售終端全過程的可追溯性監管。
在此,工商部門也提醒消費者,購買或者消費高檔紅酒時一定要注意看瓶體是否貼有中文標簽,否則花了高價,喝進肚子的卻并不一定是正宗的進口高檔紅酒。